上杭法院“三尺巷”典故化解“三厘地”糾紛
“法官,我家的農田變魚塘了,請你們幫我要回來!” 近日,上杭法院巧用“三尺巷”典故,成功化解一起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讓“三尺巷”的故事在基層社會治理中有了新的演繹。 原來,申請執行人阿強與被執行人阿東是同村人,2018年,阿強因阿東在其承包的0.03畝農田上種植作物引發矛盾,協商無果后訴至上杭法院。法院判決阿東不得在阿強承包的農田上種植作物,立即恢復原狀并把農田歸還。 判決生效后,雙方不斷就此事產生摩擦,其間阿強外出務工,長期不在家。2023年6月,阿東與外村人鄧某合伙經營農場,繼續占用案涉農田,搭建鐵皮魚池養魚。阿強得知農田再次被占用后,遂向上杭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才發生了開頭的一幕。 執行立案后,執行法官立即深入現場,就案涉農田進行現場勘察,傾聽雙方訴求。阿強要求立即拆除鐵皮魚池,阿東則表示合伙經營已投入了不少生產成本。為貫徹善意文明執行的理念,執行法官分別約談雙方當事人,以“三尺巷”典故為引,引導雙方顧念鄉情,站在對方的角度考慮問題,但雙方仍有芥蒂。為兌現阿強的勝訴權益,同時考慮魚苗的生長周期、清除魚池時的生存率等情況,法院責令阿東在限期內自行清除鐵皮魚池。 “千里家書只為墻,讓他三尺又何妨?”履行期限屆滿后,阿東仍舊沒有拆除魚池。面對阿東的拒不執行,執行法官準備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并再次以“三尺巷”典故曉之以理,釋之以法,經過執行法官的多番勸導,阿東終于主動在限期內清除了鐵皮魚池,不再占用案涉農田,至此案件落下圓滿帷幕。 (本報記者 邱玉香 通訊員 陳一得 郭邱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