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倍守護少年的他
“家”倍守護少年的他 ——浦城縣人民法院以“特邀調解+家庭教育指導”護航未成年人成長 “法官,我愿意立即向原告支付賠償款……”近日,浦城縣人民法院水南法庭訴前調解一起涉多名未成年人打架引發的健康權糾紛案件,被告當場支付賠償款,原告申請該案不予立案,有效避免雙方矛盾激化,真正實現止紛于“源”、化訴于“根”。 2023年5月,未成年人吳某等6人在燒烤店因瑣事與張某發生口角,后對張某實施毆打,導致張某受傷入院治療。因賠償協商未果,張某訴至法院,要求吳某等6人及其監護人賠償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等各項費用。 案件受理后,水南法庭家事法官考慮到此案糾紛由多名未成年人打架引發,為實質性化解糾紛,遂將此案委派給具有豐富調解經驗的特邀調解員進行訴前調解。 調解員查閱案發時派出所出警記錄和調查筆錄,了解案件情況后,通過研判分析,精準把握各方爭議焦點和訴求,分別與各方當事人聯系,運用專業的法律知識和調解技巧,引導各方換位思考,并組織多輪“背靠背”協商調解。 待案件具備初步的調解條件后,調解員將各方召集至水南法庭詹紅荔工作室,與家事法官共同展開調解。家事法官針對民事法律責任、賠償數額標準等問題,耐心向當事人釋法說理,引導家長承擔監護教育責任。調解員結合此案實際情況,以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成長教育問題為出發點,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地向家長分析利弊,引導家長站在孩子成長角度理性處理問題。 經過3個小時的悉心勸解與引導,各方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意見,并當場履行。張某同意向法院撤訴,申請不予立案,避免了“一案結而多案生”,實現辦案效果、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調解中,家事法官了解得知多名涉案未成年人家庭都存在著家庭教育缺失或者家庭教育不當的情況。在案件調解結束后,當即向各方家長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 “作為家長,應當針對不同年齡段未成年人的身心發展特點進行家庭教育。日常生活中,要注意言傳身教,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誠信有愛、遵紀守法,培養良好的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具備家庭教育指導師資格的法官助理對家長進行家庭教育指導。 “法官,通過這個事情,我們也認識到自己有很大的責任,我們以后一定會加強對孩子的教育,認真履行作為家長的責任。”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后,家長們表示。 據介紹,浦城法院持續打造“法護家安”家事少年審判品牌,深入推進“家事法官+特邀調解員+基層治理組織”模式,堅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加強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導,用有力度、有溫度的司法服務為青少年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本報記者 湯仙念 通訊員 何雅婷 張霞) |